关于第二次修订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 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 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蒋珊发布时间:2019-10-24浏览次数:169

各学院团委(总支):

为增强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实施的管理,杜绝目前存在部分讲座、宣讲会、说明会等活动加分混乱、操作不规范等情况,依据【南国团〔201712号《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要求规定,校团委出台修订版《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附件2),同时制定《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1),对各项活动严格把关,并要求各组织开展活动前需将本表格提交至校团委审核。


注意事项:

一、填写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1的注意事项:

(一)各组织/社团需对照《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附件2)在五大类中勾选活动类型(志愿服务类、社会实践类、工作实践类、第二课堂类、创新创业创优类)并对活动做简要描述;

(二)申请单位需查看《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附件2)对照各加分项,对应填写“申请社会实践分值”;

(三)《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申请表》交至行政楼103校团委处进行审核,申请表需一式两份(审核通过后,一份团委保留,一份于下一个工作日自行取回)。

二、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各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一律不再允许擅自制作加分条,需认证社会实践分时,要将完整活动名称、时间及分值填写至《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认证手册》(以下简称《学分手册》),于活动结束当周周五前收齐交至行政楼103校团委处进行学分认证工作,并于下周一自行取回已认证的《学分手册》

三、说明会、广告等性质的宣讲会,不属于学术讲座,故不加分。

四、活动工作人员不可加社会实践分。

五、志愿服务时长审核认证解释权归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所有,实施办法详见《新葡的京集团8814志愿服务时长管理规定》。


附件:

1.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申请表.docx

2.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docx

3.新葡的京集团8814社会实践(实习)证明.docx

4.新葡的京集团8814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授课学分实施细则.docx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

201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