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捐赠图书的管理办法
新葡的京集团8814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单位捐赠图书及其他载体的文献资料。为了进一步做好文献捐赠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捐赠范围
(一)所捐图书品相完好,内容符合本校学科、专业设置及教学科研需求的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二)本校编辑出版或本校师生及校友撰写的教材和各类学术文献资料。
(三)外单位赠送给本校各行政、教学部门的图书资料,原则上应转赠图书馆统一入库,作为学校的固定资产。各行政、教学部门如有需要,可再按规定办理外借手续。
(四)下列情况的捐赠图书不予接收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的各类违禁出版物;
2.内容低俗不健康,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有危害国家安全言论、立场反动等意识形态问题的文献;
3.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出版物;
4.内容已失时效性,无学术参考价值;
5.原则上不接受期刊捐赠(符合本校专业需求的期刊且年度卷册完整的除外);
6.不接受报纸捐赠;
7.破旧、污损、不能利用的图书;
8.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
第二条 受赠图书管理
(一)所有捐赠图书由本馆文献建设部负责接收、甄选、登记、分编及加工入库。
(二)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处理。
(三)所有捐赠的图书资料,登记时由图书馆加盖捐赠章,注明捐赠单位或个人姓名。
(四)图书馆将根据需要对图书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第三条 捐赠方式
(一)时间:8:20-11:30;14:00-17:00
(二)地点:图书馆一楼文献建设部
(三)联系方式:222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