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一卡通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一卡通的管理

凡持有本校发放的校园卡用户都自动成为图书馆的读者,可刷校园卡或电子借书证进馆及在本馆办理图书借还手续。

新生入学时必须先参加“新生入馆”专场培训,再以班集体为单位统一开通校园一卡通内的图书借书权限,可凭一卡通或电子借书证直接在本馆办理图书借还手续。

第二条 一卡通的使用

读者初次使用一卡通时如果无法正常使用,请到文化广场二楼结算中心申请核对;一卡通的挂失、补办业务由财务处结算中心负责。

图书馆网站或“新葡的京集团8814图书馆”微信服务号可查询借阅信息、续借、预约等业务。点击网站内“我的图书馆”会自动链接到校园网的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首次登录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请及时更改密码。如果不能正常使用,请到学校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办理。使用微信服务号查询业务需通过关注并登录,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NGSXY-tsg。

一卡通不得覆盖任何贴纸,要保证照片和卡号清晰,否则,图书馆有权拒绝接受使用。

一卡通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否则,造成丢书、赔书、滞还罚款等相关违约处罚均由卡主负责。

违约罚款一律使用一卡通扣费,请读者及时核对账务信息,离开借还台后不予更改。

一卡通持有者必须自觉遵守学校一卡通发放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进入图书馆必须自觉遵守本馆的读者管理制度。

第三条 一卡通的注销

毕业离校时,只须将所借图书还清,缴清滞纳金,图书馆统一办理电子离校手续。

读者因休学、退学、出国、进修结业等原因离开学校时,须持离校通知单,将所借图书馆的图书资料全部还清,缴清滞纳金,方可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