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具备扎实的心理学、教育学基础理论,掌握本专业的必备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中文表达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和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能在国内外托幼机构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英汉双语保教、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包括高素质的幼儿教师、幼儿教育师资培训者、儿童传媒工作者、儿童早期社会服务、管理和研究人员等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国际化应用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社会责任感强。

(二)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思想,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热爱儿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以及团结合作的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

(三)具备比较全面的理论素养和宽阔的学科视野,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适应学前教育改革与学前儿童社会服务发展的需要。

(四)系统地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具备从事学前教育实践工作的专业素质及技能,包括:熟悉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有观察和评价儿童发展的能力、创设教育环境的能力、开发课程和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的能力、教育实践研究的能力、学前教育行政管理能力以及其他儿童社会工作能力等。

(五)具有较高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初步阅读翻译学前教育专业英语资料的能力,学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

(六)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七)掌握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必备的教师口语表达能力,普通话测试达到幼儿园教师职业的标准。

(八)具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表现能力,能通过艺术手段促进低幼儿童身心发展的技巧和能力。

、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4年。

修业年限:36年。

四、学分与学时

总学分及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学分数

学分比例

理论教学

实践教学

合计

必修

选修

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课程

18

9

27

16.3%

选修课程

14

14

8.4%

大学外语

教育课程

必修课程

13

13

26

15.7%

选修课程

1

1

2

1.2%

专业教育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10

10

27.1%

专业必修课程

22

13

35

专业选修课程

22

13

35

21.1%

实践教学

军训与军事理论

1

1

10.2%

社会实践

3

3

专业实习

3

3

毕业论文(设计)

4

4

创新能力

专业实践

6

6

合 计

100

66

166

69.3%

30.7%

学分比例

60.2%

39.8%

100%

注:①本专业总学分166学分。其中选修课程共51学分,占30.7%。实践教学(含课程实践教学学分)66学分,占39.8%。②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中《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含实践教学3学分,纳入社会实践环节。

 

总学时及周学时分布表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学分数

各学期学时分布(周学时)

理论

实践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14

16

16

16

16

16

16

16

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课程

18

9

496

8

8

6

5

2

2

 

 

选修课程

14

 

224

 

 

大学外语

教育课程

必修课程

13

13

400

8

8

4

2

 

2

2

 

选修课程

1

1

32

 

 

 

 

2

 

 

 

专业教育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10

152

4

2

2

2

专业必修课程

22

13

556

2

5

8

8

6

6

 

 

专业选修课程

22

13

550

5

5

5

5

8

4

3

 

实践教学

军训与军事理论

 

1

 

 

 

 

 

 

 

社会实践

 

3

 

 

 

 

 

专业实习

 

3

 

 

 

 

 

 

 

毕业论文(设计)

 

4

 

 

 

 

 

 

 

创新能力

 

 

 

 

 

 

 

 

 

 

专业实践

 

6

 

 

合 计

100

66

2410

27

28

25

22

18

14

5

166

注:①课程学分数包括理论教学学分与实践教学学分。

表内实践教学不统计学时,学时数另计。

③“√”表示该项实践教学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所在学期。

五、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六、核心课程

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幼儿园活动设计与实施、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儿童语言教学、中外学前教育史、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

七、授予学位

本科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的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八、实践教学

(一)“军训与军事理论”1学分: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后第一个学期期末举行,时间一般为2周。

(二)“社会实践”3学分: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组织落实,团委和招生就业指导处协助开展具体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认定学分。

(三)“课程实践教学”49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9学分,大学外语教育课程14学分,专业教育课程26学分。

(四)“专业实践”6学分:学院在第二至第七学期的第19-20周组织实施“实践教学周”活动,每学期1学分。

(五)“专业实习”3学分:学生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符合本专业实习要求的岗位上实习2个月,并按要求完成实习日记及实习报告。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第18周。

(六)“毕业论文(设计)”4学分:第七、八学期进行,须在第八学期第13周前完成。

(七)“创新能力”不作具体时间安排,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与科技创作活动,对学生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竞赛获奖等,可根据有关规定冲抵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学分,最高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