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

发布者:网信中心-洪晓玉发布时间:2024-06-17浏览次数:409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从事音乐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的音乐教育基础知识、音乐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教研及管理等工作;具备组织开展课外音乐活动、建设校园文化;初步具备从事国际音乐教育交流的能力,为广东地区乃至全国培养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的应用型音乐教育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知识要求

1、了解国家关于音乐教育的相关政策,热爱音乐教育事业,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2、具有较丰富的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理解和尊重世界不同音乐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新,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国际发展趋势和研究热点,能够适时地更新知识。

3、掌握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关注音乐情感体验、具备音乐实践能力;理解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与多元文化。初步具备跨文化交流的语言和音乐专业知识的表达能力,并能与不同文化背景的国际同行开展音乐教育教学交流,整合已有知识。

4、掌握教师教育基本理论,认同音乐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价值,能够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养成积极向上的教育情感,端正奋发的态度和持续努力的行为。

(二)能力要求

1、能够运用整合学科知识形成对音乐理解、表达、创造的基本能力;能够运用整合音乐学科素养知识,在音乐实践中形成积极的表达、体验与评价能力;能够运用学科知识、根据学习指导方法策略,形成有效的音乐实践指导能力。具备自我认知评估的能力,能够结合今后工作需要和音乐教育发展的态势制定自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规划。

2、能够根据音乐学科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学生特点等,进行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案、教案设计。能根据课程设计,以音乐情感体验为主线,以歌唱和欣赏音乐作品为主要内容,融感受、认知、体验、理解、审美、表达、表现、创编为一体,创设适合的音乐学习环境,落实课程教学任务,调控教学进程。能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音乐教育理念和经验,创造性开展音乐教学的实践与创新。能够恰当运用音乐研究方法,研究音乐教育实践问题,改进与创新音乐教学实践。

3、开展校园音乐文化活动的能力,掌握在校园音乐文化活动中开展主题育德和社团育人的原则和策略。能综合运用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设计并组织实施集体音乐教育活动,突出音乐形式美艺术表现,拓展文化视野运用音乐情感教育的优势,创建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集体。

4、能够结合音乐学科的学习与教学特点实施信息技术学习、训练和应用。理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的主要内容,了解信息技术与音乐教学深度融合的发展动态。掌握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讲解、启发、示范、指导和评价等音乐教学活动的方法与技能。

(三)素质要求

1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国家教育指导方针,维护国家利益,遵纪守法。

2道德素质:坚守教书育人的基本原则,坚守服务国家、服务人民、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遵守教师道德规范,能够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以职业理解与规范为重点,正确对待音乐教育事业、对待学生、对待音乐教学工作和强化自身修养

3、专业素质:具有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音乐专业基本素养和教师教育专业素养,理解和尊重世界不同音乐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新,能积极关注和了解相关专业发展新动态

4身体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