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和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余小玲发布时间:2022-09-22浏览次数:431

各学院: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南国〔201921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工作。为保证此次评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和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总评和学业成绩都必须在10%以内,即名次/总人数<0.10),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备注:2021年认定的贫困学生)。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校内外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专业排名前50%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校长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校内设立的最高层次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和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总评和学业成绩都必须在10%以内,即名次/总人数<0.10),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评审

 109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院内审核、公示。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09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院内审核、公示。。

3、校长奖学金

109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院内审核、公示。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

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版》电子版。

2、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版》电子版

3、以上材料各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到学生处F102余老师。

五、其他

1在奖学金评选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二)所学课程有不及格者。

(三)没有缴清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资料费者。

2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提出拟获奖名单,并以一定方式公示后将拟获奖名单上报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各类奖学金奖励办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3、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但以上奖项不可兼得。

 

 

附件1、附件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xls

附件1、附件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6: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xls

附件7: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和校长奖学金候选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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