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2021〕08号 关于选举新葡的京集团8814 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蒋珊发布时间:2021-10-01浏览次数:530

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指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决定于2021年11月召开新葡的京集团8814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代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指引》规定,学生代表大会设立学生代表,依法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名额分配

(一)学生代表总数应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数的1%,拟推举共93名学生代表;

(二)学生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根据惯例,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注明公示起止时间、反映渠道等)。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原则上要有一定比例的学生组织骨干、外省生源、少数民族的学生代表、班级代表。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学院

总人数

代表名额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1636

18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583

6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966

10

经济学院

1625

17

管理学院

1085

11

旅游学院

197

3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760

8

教育学院

494

5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805

9

新媒体与国际传播学院

233

3

国际学院

75

3


三、学生代表提名的资格与条件

(一)学生代表应是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的联系,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信任;能够秉承“点亮自己,照亮他人”的灯塔精神,主动为同学服务;能够如实反映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同学的意见,是非分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学生代表的构成需要有广泛性。学生代表中要有各级学生会组织的各级干部,要有工作学习位于一线的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代表,要有在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志愿公益、社团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代表(非校、院学生会干部),并要有一定数量的外省生源代表、少数民族代表;

(四)校、院两级学生会骨干均要参加选举才能成为正式学生代表。第八次学代会的学生代表均要填写《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登记表》(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学生会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选举学生代表的工作;

(二)各学院学生会需在学生代表中选出一名代表团团长。各代表团团长需在10月9日前将学生代表登记表电子版进行压缩并附上投票佐证材料,Word文档命名为:学院+代表姓名,文件夹命名为:学院+代表团团长姓名,并将压缩包发送到校学生会学习部工作邮箱:1170835494@qq.com,纸质版上交至行政楼103校学生会处。

 

附件:新葡的京集团8814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登记表.docx

 

负责人联系电话:余思泽:18933796751

                           曾焯文:13005127252

 

 

 

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会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