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并为结项验收做好准备,学校启动第一、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期满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会计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翻译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检查内容
对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方案,检查自获批以来建设措施落实情况,建设目标和预期成果达成情况,专业建设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三、工作安排
(一)专业自查。相关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建设团队开展自查,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报告》,并规范地做好专业建设成果的支撑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专家评审。学校邀请校外专家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校将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研究、部署后续工作。
四、材料提交时间
4月30日前,请相关学院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自评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研评估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李捷、刘宏超,联系电话:22245610,邮箱:gwngjwc5610@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第一、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期满检查工作的通知.rar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