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202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按《关于编制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要求,以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蓝本进行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24年新增招生专业(含四年制本科专业、专升本专业、中外联合培养项目专业)需编制人才培养方案。
二、编制要求
1.2023年已招生的专业(不含新增的专业方向),其202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按2023级执行。专业课程如需微调,请于5月21日前提交《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附件4)。
2.2024年新增招生专业所属学院在编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须充分调研国内外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邀请相关高校、行业部门、用人单位等专家进行论证。5月21日前提交定稿的人才培养方案(签字盖章)、《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2)。
三、通识必修课程、大学外语课程调整情况
2024级通识必修课程、大学外语课程(附件3)主要变化为:
1.各专业不再开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课程。
2.《体育》课程调整为第一至四学期开设,每学期1学分,每周2学时。
3.《劳动教育(理论)》课程由开设时间由第三学期调整到第二学期,学分学时不变。
4.四年制本科专业大学外语课程设置有调整,详见附件3。
以上调整内容,2023年已招过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统一调整;2024年新增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由学院按附件3进行编制。
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请统一使用教务系统课程库中的课程代码(附件5),需注意:
新增课程的课程代码,或有变更的课程(课程名称、学时、学分、性质任一变更)不能沿用原课程代码,请将课程代码一栏留空,教务处统一编号。
开课单位、课程性质、学分学时相同的课程,应使用一样的课程代码,请学院进行检查核对。如有核对有误的情况,2024年新增招生专业请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直接纠正,2023年已招生的专业请在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进行标注并于5月21日前发至邮箱(无需纸质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评估科,电子版(可编辑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捷、刘宏超,电话:22245610,邮箱:gwngjwc5610@163.com。
附件(见教务处网站 “通知公告”栏):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zip
1.关于编制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
3.2024级通识必修课程、大学外语课程设置表
4.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
5.全校教务系统课程库
6.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7.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