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籍管理办事指南
二、毕业生办事指南
2.4如何申请补授予学士学位
(1)往届毕业生需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可申请补授予学士学位。
(2)结业生在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后,由学生下载并填写《新葡的京集团8814补授
学士学位申请表》提交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审批,报学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3)各教学单位汇总后,附呈相关的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及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核。
(4) 教务处审核通过,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 受理申请补授予学士学位的时间为每年5月和8月。
时间:Apr 11, 2016 5:26:00 PM
录入者: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