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南国〔2020〕44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班级和学院初审,学生处审核等程序,拟对黄茱莹等11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现将学费减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止。全校师生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具体、真实。
受理部门:学生处(教学楼F102)
受理信箱:行政楼006号信箱
联系人:余老师
受理电话:22245763
附件:附件: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名单.xlsx
学生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