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新葡的京集团881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管理办法》和2021年广东省困难认定的结果,现将拟获国家助学金、新生专项资助、临时困难补助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止。全校师生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具体、真实。
受理部门:学生处(行政楼104室)
受理信箱:行政楼004号信箱
联系人:余老师
受理电话:22245763
学 生 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