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曹妍发布时间:2021-03-10浏览次数:2490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真正实现学生管理教育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依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综合测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实施时间

2021311日至415日。

二、测评对象

具有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籍的2017级学生。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学生处负责监督指导;

(二)学院、班级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并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测评工作。

1、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总数应为奇数,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并全权负责本部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员为辅导员、学生党支部、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

2、班级素质测评小组成员总数应为奇数,由辅导员任组长,其他成员由班长、团支书、学生干部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

四、测评内容

学生自20209月至20213月的品行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

五、实施程序

1、公布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在《方案》的指导下,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报学生处备案通过后,向学生公布执行。

2、测评动员和准备

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总动员工作,辅导员负责所带年级、班级的动员工作。及时召开毕业班辅导员会议、测评小组会议和班会,认真组织学习《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并印制相关表格。

3、测评步骤

1)学生个人自评。学生按照测评方案实事求是进行自评,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中奖励分、扣分和自评分项目,并附证明材料,上交班级素质测评小组。

2)班级素质测评小组评审。班级素质测评小组评算、审核每位学生的品行、学业、文体三项表现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并计算出每个人的测评总分,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上交辅导员,汇总到学院测评小组。

3)学院测评小组审核公示。学院测评小组审查核准后,面向全体学生公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单项成绩和总成绩,听取学生意见,复查错漏之处,经辅导员核准后予以更正或增补。自第一次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素质测评结果进行第二次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4)学生处审核。各学院测评小组对结果进行最终审定后,制作电子版材料,按测评单位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填写好《新葡的京集团8814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处,电子版以“2021毕业生综合测评结果(专业名称+辅导员姓名)”命名发送至gwngxsccy@163.com

六、实施原则及要求

1、综合测评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取消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2、在测评过程中,各学院要妥善处理学生的投诉,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公布本学院投诉处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学生处投诉受理电话为22245763

3、上报所用材料一律用A4纸正反打印,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签字。

附件2021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doc

      2021综合素质测评流程图和时间安排.doc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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