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助学贷款系统还款功能优化说明
一、 总体介绍
1、优化目标
延长还款时间,方便高校开展催收工作。
优化提前还款和支付宝相关功能,方便学生还款。
2、主要内容
延长还款时间:1月—10月,每月1日起就可在系统中查询到当月应还本息,并开始还款;11月—12月,11月1日起就可在系统中查询到年底应还本息,并开始还款 。
优化提前还款:每天都可申请提前还款,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二、 功能调整
1、 月度结息功能
1月—10月,助学贷款系统每月1日执行月度结息,计算应还款合同(到期合同、逾期合同)于当月20日的应还本息。
增加月度补结息功能,对未执行月度结息的合同补充计算应还本息 。每月5日前选择执行,如无特殊需要,不执行补结息操作。
例:8月的扣款数据未确认扣款,则9月1日执行月度结息时,不会计算这些合同的应还本息,待确认扣款后通过补结息操作完成计算。
2、 年度结息功能
11月—12月,助学贷款系统于11月1日执行年度结息,计算所有存量合同至12月20日的财政贴息和应还本息。
增加年度补结息功能,11月20日执行,计算11月新增发放合同的财政贴息。不影响应还本息结果。
3、 提前还款功能
每天均可申请提前还款,根据申请日期确定相应的结息日。
1月—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2月20日前还款 。
三、优化效果
学生还款更方便
每天均可申请提前还款,申请后可随时使用POS机或支付宝还款。
1、若学生未申请提前还款,则月度还款时(1月—10月),自每月1日起可在系统中查询当月应还本息,并使用POS机或支付宝还款。
2、年度还款时(11月、12月), 11月1日起可在系统中查询年底应还本息,并使用POS机或支付宝还款。
月度还款示例
场景1:8月,学生有逾期合同,且未申请提前还款。
还款开始时间:8月1日。
还款结束时间:8月20日。
场景2:8月,学生没有逾期合同,7月16日申请了8月提前还款。
还款开始时间:7月16日。
还款结束时间:8月20日。
场景3:8月,学生有8月31日到期合同,且没有逾期和提前还款合同。
还款开始时间:8月1日。
还款结束时间:8月31日。
年度还款示例
场景1:学生有年底应还本息,且未申请提前还款。
还款开始时间:11月1日。
还款结束时间:12月20日。
场景2:学生有年底应还本息,且10月16日申请了提前还款。
还款开始时间:10月16日。
还款结束时间:12月20日。
四、 操作要点
关键时间点
1日:每月1日系统都会执行结息操作,结息完成后即可开展催收及还款工作。
15日:提前还款申请的分界点,15日(含)之前申请,记为当期提前还款,15日之后申请,记为下期提前还款。
20日:最主要的还款日期,当月还款工作应在20日前基本完成。21日凌晨,支付宝会根据助学贷款系统指令到学生账户中进行划扣。
支付宝主动还款要点(即使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例: 9月31日到期的合同,10月1日停止支付宝主动还款功能。
每天23:00:00—23:59:59无法使用支付宝主动还款。
还款数据发送支付宝进行批量扣款时(即扣款日当天零点至支付宝扣款结果导入助学贷款系统期间),无法使用支付宝主动还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7-7
时间:Jul 7, 2019 10:12:00 AM
录入者:余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