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本科生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07浏览次数:329

 

各学院:  
根据粤教助函【201930《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免学费对象和补助标准
本科生免学费对象是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就读全日制本科阶段(含省内和省外高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学年5000元。
(二)生活费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本科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是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就读全日制本科阶段(含省内和省外高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标准均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
(三)资金发放
生活费补助和就读外省高校的学生免学费补助由省财政下达到学生户籍市县财政,户籍地财政部门按补助标准补齐分担资金,发放到学生所在家庭一卡通账户。免学费补助由财政补助给学校,公办学校免学生学费,民办学校按补助标准减免学费。
二、做好政策宣传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建档立卡本科生补助政策,利用班会,结合高校助学贷款申请、宣传和办理工作,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长知晓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政策内容。
三、做好建档立卡学生核实
各学院可通过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http://210.76.68.13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确定学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47
时间:Apr 7, 2019 9:38:00 PM   

录入者:余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