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科服务指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01浏览次数:4663

 

*固定资产报增流程:

1、采购人员牵头,组织资产管理科、使用部门、厂家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员填写《资产验收单》或《验收报告》连同采购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交资产管理科;

3、资产管理科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录入《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系统》、填写《新葡的京集团8814仪器设备报增单》、确定固定资产编号,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4、采购人员到财务处办理付款手续。

 

*固定资产报修处理流程:

1、家具、家电类: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报总务处,总务处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检测、维修,如需商家或者专业人士检测、维修的,由总务处报物资设备处;

2、办公设备、教学设备类: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报教育技术中心,如需商家或者专业人士检测、维修的,由教育技术中心报物资设备处。

 

*固定资产调拨流程:

1、由调入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仪器设备调拨单》,报物资设备处及院主管领导批准审批;

2、经批准后,调出、调入双方办理调拨手续,资产管理科及时调整账务和固定资产卡片;

3、调入部门组织人员搬移资产,属大宗物品的,可直接报告请总务处协助搬移。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处理流程:

1、固定资产损坏、丢失,须及时报保卫处、资产科,并查明原因;

2、资产管理员填写《仪器设备报损、报失、报废申请表》,报部门主管领导、物资设备处及院主管领导审批;

3、按照《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

1、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报资产科;

2、资产管理科组织技术鉴定人员或专家进行鉴定;

3、经鉴定达到报废条件的,填写《仪器设备报损、报失、报废申请表》,报院主管领导审批;

4、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交回资产管理科统一处理,资产管理科及时调整账务和固定资产卡片;

5、回收的残值交财务处入账后用于仪器设备的补充和更新。

时间:Sep 1, 2011 4:01:00 PM   

录入者:物资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