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学校志愿活动报备、活动开展、时长认证等工作,依据《“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活动发布规范(试行)》《“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时长审核规范(试行)》《新葡的京集团8814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在校志愿者活动组织方和注册志愿者。
二、志愿服务时长的审核与录入责任主体
(一)校级学生组织、公益类社团以及学校各部门发起的部分服务性质较强的的志愿服务活动,由相关活动组织单位负责志愿服务时长的登记,由新葡的京集团8814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负责志愿服务时长的审核与录入;
(二)各学院志愿服务组织发起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由各学院团委负责志愿服务时长的审核与录入;
(三)个人校外志愿服务活动,由申请者所属的学院团委负责志愿服务时长的审核与录入。
三、志愿服务时长录入申请流程
(一)校级学生组织、公益类社团以及学校各部门发起的部分服务性质较强的的志愿服务活动时长录入申请
各活动组织方须在活动开始前5个工作日填写《志愿服务活动审批表》并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邮箱gwngvolunteers@163.com进行活动报备,报备通过后按计划时间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报备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与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进行沟通说明。活动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志愿活动名单》以及3张活动照片发送至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邮箱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进行志愿时录入。
(二)各学院志愿服务时长录入申请
各活动组织方须在活动开始前5个工作日填写《志愿服务活动审批表》并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所属学院的邮箱进行活动报备,报备通过后按计划时间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报备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与学院团委进行沟通说明。活动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志愿活动名单》以及3张活动照片发送至学院邮箱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团委进行志愿时录入。
(三)个人校外志愿服务时长录入申请
申请者将《个人校外志愿服务活动时长录入申请表》电子版、志愿服务活动证明(盖有公章的官方活动证明)以及2张活动照片归档于同一文件夹,以“姓名+校外志愿服务活动时长录入申请”命名邮件发送至所属学院邮箱,审核通过后,学院团委联系申请者,并于统一时间录入志愿服务活动时长。申请者若需要志愿公益类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须在《个人校外志愿服务活动时长录入申请表》中填写,由学院团委向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申请并进行系统录入。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志愿服务时长录入需按时签到签退,若志愿者因自身原因未能录入志愿时,概不补录。若由于个人账号问题,或志愿服务活动冲突问题未能录入志愿时,由志愿服务时长审核与录入责任主体单位进行志愿时补录。
(二)本管理细则中未提及的其他情况,经由志愿服务时长审核与录入责任主体单位研究后予以确定。
本管理细则的解释权归新葡的京集团8814团委。
附件: 1.志愿服务活动审批表.docx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