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学生会: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的通知》(团学联发〔2023〕1号)的有关要求,经各单位推荐,校团委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19日至4月21日,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且要有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45535
学生联系人:耿幸茁;联系电话:19898024879
电子邮箱:gwngt@163.com
附件:2022-2023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及个人拟表彰名单.pdf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