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联发〔2020〕03号 关于印发《新葡的京集团8814 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姚墨石发布时间:2020-11-10浏览次数:155

各学院团委(总支)、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 目的和适用对象

       通过述职评议制度加强绩效评价与总结反馈,促进组织健康发展。推动建立权责分明、精简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真正发挥好学生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适用对象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从制度层面确立学生干部的选拔与培养,发挥思想引领的作用


第二条述职评议方式

述职评议采取现场述职,互评与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进行一次。


(一)现场述职

学生会工作人员向以学生代表校团委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等共同参与组成的评议会进行述职,评议会学生会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情况、纪律作风情况与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其分数将占评议总分数70%。


(二)互评与自评

互评与自评使用《学生会工作人员互评与自评考核量化表》对学生会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人际交往与思想作风进行评分,分数占比如下:

1.主席团:主席团之间互评10%、部门负责人评价占5%,干事评价占5%、自10%。

2.部门负责人主席团评价占10%、部门负责人之间互评占5%、该部门干事评价占5%、自10%。


第三条现场述职内容

(一)思想政治

1.坚定政治立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坚持参加青年大学习或者学习强国,具有履职所需的较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纪律作风

1.工作上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热情。

2.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具有服务广大同学的责任意识,工作作风优良,积极联系服务同学。


(三)工作履职情况

1.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

2.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取得良好成绩。

3.聚焦团学组织职责定位,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亮点。

4.围绕学生会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等工作的贡献度方面,围绕推进学生会组织改革等方面,创新开展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第四条互评与自评内容

(一)工作能力

1.认真履行自身职责,高效完成每项工作。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


(二)人际交往

1.以身作则,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一定的感召力。

2.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


(三)思想作风

1.坚定爱国主义思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谦虚谨慎,文明有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第五条

述职评议结果按分数高低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作为述职对象测评加分、干部选拔、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本制度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七条

本制度由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             新葡的京集团8814

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                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