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总支)、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目的和适用对象
通过述职评议制度加强绩效评价与总结反馈,促进组织健康发展。推动建立权责分明、精简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真正发挥好学生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适用对象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从制度层面确立学生干部的选拔与培养,发挥思想引领的作用。
第二条述职评议方式
述职评议采取现场述职,互评与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进行一次。
(一)现场述职
学生会工作人员向以学生代表、校团委、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等共同参与组成的评议会进行述职,评议会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情况、纪律作风情况与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其分数将占评议总分数70%。
(二)互评与自评
互评与自评使用《学生会工作人员互评与自评考核量化表》对学生会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人际交往与思想作风进行评分,分数占比如下:
1.主席团:主席团之间互评占10%、部门负责人评价占5%,干事评价占5%、自评占10%。
2.部门负责人:主席团评价占10%、部门负责人之间互评占5%、该部门干事评价占5%、自评占10%。
第三条现场述职内容
(一)思想政治
1.坚定政治立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坚持参加青年大学习或者学习强国,具有履职所需的较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纪律作风
1.工作上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热情。
2.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具有服务广大同学的责任意识,工作作风优良,积极联系服务同学。
(三)工作履职情况
1.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
2.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取得良好成绩。
3.聚焦团学组织职责定位,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亮点。
4.围绕学生会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等工作的贡献度方面,围绕推进学生会组织改革等方面,创新开展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第四条互评与自评内容
(一)工作能力
1.认真履行自身职责,高效完成每项工作。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
(二)人际交往
1.以身作则,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一定的感召力。
2.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
(三)思想作风
1.坚定爱国主义思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谦虚谨慎,文明有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第五条
述职评议结果按分数高低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作为述职对象测评加分、干部选拔、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本制度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七条
本制度由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 新葡的京集团8814
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 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