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总支):
为贯彻粤教办函〔2018〕159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踊跃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奉献力量共同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学校拟定于近期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即日—6月21日
二、活动流程
(一)各班同学将捐款交至本班团支书;
(二)各班团支书将收集到的捐款上交至本学院团委(总支)书记处;
(三)各学院团委(总支)书记将捐款上交至学校团委;
(四)校团委将接收捐款的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捐款上交至学校财务处;
(五)由学校财务处将捐款上交至广东省教育基金会。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在开展活动时,不得下达捐款指标,不得硬性或变相摊派,要对上交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公开公示;
(二)做好善款管理。捐款收齐后,各学院团委(总支)于6月22日上午10:00前上交至学校团委,并将本学院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学院团委(总支)要围绕活动主题,通过板报、公众号、广播等形式,积极宣传扶贫济困的先进事迹和好的做法,营造浓郁氛围。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秘书部 2018年6月13日印发
时间:Jun 13, 2018 4:31:00 PM
录入者: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