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团〔2017〕55号《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体育节项目评选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112

 

各学院团委(总支)、学生会:
根据学校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体育节活动安排,学校将于近期举办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体育节项目评选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会
三、会议时间:11月20日14:00
四、地点:G212
五、组委会成员:
主任:黎 冬
副主任:卢少勇
成员:付鸿信、吴伟俊、黄桂森、徐文贤、朱子江、黄汉成、吴锦德、郭 婷、高彩云、王黎明、赖 敏、刘淳媛
六、评选对象:本届校园文化艺术体育节(校级项目除外)各项目均可申报。
七、奖项设置:
(一)组织奖:特等奖(1个)、一等奖(1个)
二等奖(2个)、三等奖(若干)
(二)项目奖:优秀项目奖(3个)
八、评选要求:
(一)上报要求:
11月12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表、2000字的书面总结、以及汇报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nanguomishubu@qq.com);申报表、2000字以内书面总结以及活动资料汇编的纸质版资料交至行政楼103(团委办公室)校学生会处;
(二)展示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借助PPT、视频等媒介进行工作汇报,组委会成员根据汇报材料和展示情况进行投票。
评选细则:
(一)组织奖:详见学校南商〔2013〕52号文件。
(二)优秀项目奖:
1.项目紧扣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主题,活动形式新颖,积极有效打造有特色项目,学生反响热烈,参与面广;
2.项目统筹组织能力强,前期工作准备充足,项目进行过程安全、有序,后期总结工作完成质量高;
3.项目开展过程有纪律性,团队合作意识强;
4.书面材料内容工整全面,能按照相关要求上交相关材料,能真实反映该项目的情况并附有一定数据或图片作为依据;
5.当天项目展示情况能够体现活动特色,展示方式具有创新意识。
工作要求:
各学院需积极参与,精心准备,有序开展,按时按质按量上交各项材料,认真阅读各奖项评选细则及评选要求,严格遵守评选规则上报材料。
联系人:沈加燿13539609524
梁铙琳13076744347
官洁丽13727534422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秘书部        2017年10月24日印发


时间:Oct 24, 2017 2:39:00 PM   

录入者: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