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学生申请毕业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2-07   浏览次数:1486

各毕业同学:
  201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集体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工作将于12月15-20日进行,由考生个人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 http://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5.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网上申请毕业登记步骤(确认信息→提交毕业申请→打印并填写资料)
  12月15-20日期间,考生个人凭准考证号密码(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已设置)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忘记密码的可自行在网上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第二次忘记密码的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区、县级市考办设置新密码)。
1.确认信息
  (1). 考生登录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后,必须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2).考生办理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请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2.提交毕业申请
  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通过管理系统中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选定“广州市区”办理毕业初审。
3、打印并填写《毕业登记表》
  毕业申请成功后,打印一式三份双面《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要求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和8Og/m2(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页面设置为页眉和页脚两项清空,上、下、左、右页边距设置为2cm—2.5cm)。
再次核对《毕业生登记表》各项内容无误后,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和奖惩情况。
三、提交毕业申请材料
1. 考生到学院办理毕业初审并带齐以下材料:
  (1) 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签名表一式三份。
  (3)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以上(1) 、(2)外,还须提供:
   ① 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 若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非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还须提交《学历鉴定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正本及复印件(具体办理详见附件二《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
  2.经学院毕业初审通过后,提交上述毕业申请材料并登记毕业生信息。
  3.毕业审核费:30元/证。
四、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2011年12月15—18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办理地点: 学院行政楼303办公室
  3.联系方式王老师 22245830

五、注意事项:
  1.必须按时提交齐相关毕业申请材料,逾期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推迟到下一次办理毕业登记。
  2.需办理转考、免考者,必须于11月1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信息有误的,需于11月1日前办理考籍更正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4.无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者,须提交一张课程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合格证书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考生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留存,办理办法参照《办理学历证明须知》(详见附件一《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学院及市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委负责审核批复,其结果(约4个月后)由学校发给考生。

附件一: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附件二: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

时间:Dec 7, 2011 10:17:00 AM   

录入者: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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