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中心学习组学习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22浏览次数:216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委中心学习组(简称“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努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新葡京官网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在全校的政治理论学习中起好带头作用,做出表率。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校的工作实际相结合。要围绕学校制定的目标,结合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学校党委委员、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党总支部负责人及校团委书记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
第五条党委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如组长因故不能出席,由组长委托1名党委委员主持。
第六条党委组织部负责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中心发言、提供学习资料等,组织实施方案需经组长审核同意。党委组织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中心组的参谋和助手,做好中心组的各项服务工作。
第七条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列席会议,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撰写会议纪要。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八条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现代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理论和重要时事等内容展开。
第九条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采取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录像和展览、社会考察、讨论交流、写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
第十条党委中心组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假期除外),每次学习半天,学习时间一般选定在星期三的下午。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由党委临时安排。
第四章 考勤与考核
第十一条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时间及地点以学校每周会议和活动安排表的安排为准,如无变动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党委中心组实行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前向组长请假。
第十三条党委中心组学习考勤情况由党委组织部进行整理登记,每学期最后一次学习时书面公布考勤记录。根据公布的考勤记录,党委中心组成员全年有两次以上无故缺席的,须自觉向校党委提交书面说明。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校党委之前下发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时间:Mar 22, 2018 2:26:00 PM   

录入者: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