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的京集团8814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8浏览次数:3314

 

为了保证我院库藏档案的质量,加强对有价值的文件材料的保护和管理,对保管期限已满的各类档案应有计划地进行鉴定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由学院档案鉴定工作小组负责。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档案的领导、专职档案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日常的鉴定工作由档案室档案员负责。
    二、档案鉴定工作小组,负责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决定其存毁。
    三、档案鉴定方法:采用直接鉴定法,以一个年度和一个项目的成套档案材料为基础,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意见,登记造册报分管档案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档案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销,并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由档案室长期保存。
时间:Apr 28, 2013 2:40:00 PM   

录入者:冒志娟